交通护栏是公路路侧交通安全设备的重要组成部分,合理设置安全交通护栏,不但可以大限度的吸收汽车撞击能,减少掩击对驾驶员和乘员的伤害。降低事故的严重程度,还能诱导驾驶员的视野使其明晰地看到道路轮廓及行进方向的线性。
增加行车安全性,在路测沟渠较深的情况下,通常设置交通护栏来防止失控车辆驶入深沟,以维护行人,乘员的安全,假设交通护栏不能安全异向和有效拦截事故车辆时,其自身也是一种降碍物,因此,对交通护栏中止合理的设计。
并做好交通护栏端部的处置,以免影响护栏核体功用的正常发挥。 其细致布设准绳如下:分隔带交通护栏应连续布设,以防止车辆闯入对向车道构成更大的人员伤亡,防止二次事故的发作;全线路基填土高度大于3m的路段设置路侧普通型交通护栏。
填土高度大于8m的路段设置路侧加强型交通护栏;桥梁、通道两侧,距桥头8m 范围内设置加强型交通护栏及加强型中央分隔带交通护栏;在设有跨线桥及分别式立休交又的中央,在桥墩及其两侧8m范围内设置加强型交通护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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