涂料用于道路划线,应满足以下要求:
1.应具有抗滑性能,不宜低于所在路面的抗滑要求;
2.应有耐磨性能,保障正常使用寿命;
3.视觉效果好,反光能力强,日间、夜、雨天视力符合要求;
4.干燥时间短,操作要简单,便于施工;
5.具有良好的环保性能。
6.标线在规定的使用期内不得出现明显的变色。公路交通标线颜色的色度性能应符合现行标准规定。
7.城市快速路、主干路应采用反光标线,而次干路、支路和其它城市道路则可按要求采用反光标。白面道路划线的亮度因数应大于等于0.35,黄反光标线的亮度因数应大于或等于0.27。对于多雨地区易积水路段和人机不混行路段,宜采用水下反射道路划线材料或附加突起的路标。
8.新施划标线的初始逆反射亮度系数应符合现行标准的规定,白色反光道路划线的反光亮度系数不应低于150mcd.m-2.x1;黄色反光道路划线的逆反射亮度系数不得低于100mcd●m-2.x1。
9.道路划线在正常使用期间,反射道路划线的逆反射系数应符合夜间水下视认要求,白色反光道路划线的逆反射亮度系数不应低于80mcd.m-2.x-1,黄色反光道路划线的逆反射亮度系数不得低于50mcd.m-2.x-1。
10.道路划线的厚度应根据其种类、安装位置和施工工艺而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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